岭南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标准
人才类型 | 购房补贴及安家费 | 科研启动费 | |
领军人才 | 面议 | ||
杰出人才 | A类 | 140万起 | 50万起 |
B类 | 90万起 | 30万起 | |
青年优才 | A类 | 50万起 | 20万起 |
B类 | 35万起 | 15万起 | |
C类 | 15万起 | 10万起 | |
其他高层次人才 | - | 5万起 | |
说明:
1.“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人才及符合学校学科发展的引进团队等,待遇面议。
2.达到青年优才C类及以上层次的专任教师,可视实际情况享受职称津贴。无副高职称者可享受副教授津贴3年,有副高职称者可享受教授津贴3年。
3.购房补贴及安家费中,购房补贴占70%,安家费占30%。引进人才档案到校报到上岗且办理完入编手续后,学校根据《工作协议书》按60%标准发放安家费及购房补贴,其中购房补贴须提供购房合同、首期付款发票等材料。安家费及购房补贴余款待首个聘期考核合格后再给予发放。
4.科研启动费按学校引进人才基本工作任务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由科研处进行考核和管理。
5.引进人才可结合自身意愿选择低聘至所认定人才类型以下任一人才类型,按实际聘用人才类型的相应标准发放引进待遇。首个聘期考核结束后,若实际完成的任务达到原认定人才类型的考核要求,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补发原认定人才类型与实际聘用人才类型之间待遇的差额部分。
6.新引进专任教师按学校现行岗位聘用办法相关规定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