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4 点击量:

一、总则

为落实新工科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实操能力,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室充分整合实验资源,合理利用课余时间,实现科学的实验室课余开放管理办法。

二、强电实验室开放审批制度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强电实验室包括:电力拖动实验室(综B607)、电工技术实验室(综B702-704)、电气自动化实验室(综B609)、电工技能实训室(综B603),上述4间实验室按照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课表开设相关实验课程,如在课表以外的时间需要进行相关实验,需经由学院主管实验室领导审批,且相关实验任课教师、实验室管理教师在场,方可开放供学生进行实验。

三、弱电实验室开放预约制度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强电实验室包括:EDA技术实验室(综B207)、嵌入式系统实验室(综B203)、电子技术实验室(综B701-703)、通信系统实验室(综B602)、工控机实验室(综B608)、物联网技术实验室(综B604),上述6间实验室按照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课表开设相关实验课程,如在课表以外的时间需要进行相关实验,需以5人及以上的小组为单位,报所在班级负责人,由班级负责人向实验室管理老师提出预约申请,实验室管理教师合理调配实验资源,方可开放供学生进行实验。

四、实验室课余开放时间

1、不得与课表实验课程时间冲突。

2、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3、法定节假日不可申请。

五、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

1、各教学实验室课余时间开放仅供学生完成教学大纲中的实验内容,如学生自拟的新开实验项目,其设计方案应经指导教师审批通过,必要时还需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明确安全隐患和应对措施。对于存在安全隐患而又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的实验项目不得进行。

2、学生需以组为单位提出申请或预约。

3、强电实验需任课教师与实验室管理教师在场方可进行,弱电实验任课教师与实验室管理教师至少一方在场方可进行。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到实验教师处进行登记,注明有关内容。

5、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爱护实验设备,如发现有设备故障及时报告老师,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实验结束后将实验设备及元件放回原位摆放整齐,对不遵守实验室规章制度,乱摆乱放的学生,一经发现不再允许其申请开放实验权限。

6、严格遵守实验室开放时间要求,不得无故拖延,干扰正常实验秩序。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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